教秘〔2009〕393号
省属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及2009年3月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省属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委托安徽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分会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8月21日至8月23日(2009年8月20全天报到)。
地点: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徽州文化园华商山庄。
二、培训对象
省属各高校院(系)分管学生工作书记或副书记,由学生工作处指派一名负责同志带队,本科院校每校不超过8人,高职高专每校不超过4人。
三、培训内容
1.传达贯彻全国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会议精神。
2.我省高校大学生自杀事件的心理问题分析。
3.学习《安徽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代拟稿)。
4.专家讲座。
四、报名事宜
1.请各校于8月16日前将参加培训回执(纸质文档和电子邮件各一份)发至研究分会秘书处(安徽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研究分会秘书处电话:0554-6668494,秘书长徐冬生,手机号码:13605542395 ;传真:0554-6668147。
通讯地址:淮南市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处
联 系 人: 倪老师、马老师
电子邮件:xljkzx@aust.edu.cn
邮编:232001
2.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住宿及交通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二○○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