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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委员 发布时间:2009-05-20发布来源:

2006-10-19

根据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教社政[2002]6号)的规定,到申报截止期限,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奖办公室)共受理全国高等学校申报成果2864项。经组织专家评审,共产生拟获奖成果427项,其中一等奖26项,二等奖107项,三等奖294项。


拟获奖名单经奖励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项目在同一等级中排名不分先后)。同时,本公告在10月19日《中国教育报》、“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www.sinoss.net)公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异议期。在此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上述成果的知识产权等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评奖办公室提出,并提供有效证据,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在异议期结束前(以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寄送评奖办公室。不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者,评奖办公室将不予受理。

评奖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成果处(邮编:100816)。联系电话:010-66097507、66096895;传真:66096630。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九日

1.具体见中国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