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校党委副书记鹿明主持召开会议,评审我校2006年度“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秘书长朱灿平、校长助理尹登泽和机关党委、后勤党总支、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作为评委参加了会议。
评审会上,沈克祥老师代表心理教育中心陈述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评委的提问。根据我校“青年文明号”的评审条件,与会评委对申报集体的资格和工作成绩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评议,确定心理教育中心等9个集体为2006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当选集体。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1994年4月1日江泽民同志亲笔题写“青年文明号”,胡锦涛同志亲自指导推动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团中央联合中央和国家机关24个部门齐抓共管,青年文明号活动不断深入,蓬勃发展,成为青年工作的知名品牌,成为加强青年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成为引导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途径。
(校团委 心理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