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疗法是指用催眠的方法使求治者的意识范围变得极度狭窄,借助暗示性语言,以消除病理心理和躯体障碍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催眠是一种类似睡眠的恍惚状态。催眠术就是心理医生运用不断重复的、单调的言语或动作等向求治者的感官进行刺激,诱使其意识状态渐渐进入一种特殊境界的技术。通过催眠后的求治者,认知判断能力降低,防御机制减弱,表现得六神无主、被动顺从。这时,暗示的效果比在清醒状态下明显,求治者的情感、意志和行为等心理活动可随心理医生的暗示或指令转换,而对周围事物却大大降低了感受性。在催眠状态下,求治者能重新回忆起已被“遗忘”的经历和体验,畅述内心的秘密和隐私。换句话说,求治者在催眠状态下呈现一种缩小了的意识分离状态,只与心理医生保持密切的感应关系,顺从地接受心理医生的指令和暗示。这样,心理医生对求治者运用心理分析、解释、疏导或采取模拟、想象、年龄倒退、临摹等方法进行心理治疗。
从1775年奥地利医生麦斯默(Mesmer,F·A)首次使用催眠术并运用于医疗到现在、催眠疗法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像英国医生布雷德(J·Braid)、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弗洛伊德以及前苏联生理学家巴甫洛夫等,都对催眠现象进行了大量研究。巴甫洛夫曾指出:“催眠是清醒与睡眠之间的‘移行对相’。在催眠状态下,由于人的大脑皮层高度抑制,过去的经验被封锁,对新刺激的鉴别判断力大大降低,从而使当作刺激物而被应用的暗示,具有几乎不可克服的巨大力量。
催眠疗法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催眠治疗前的准备工作。首先,要向求治者说明催眠的性质和要求,把治疗的目的和步骤讲清楚,以取得求治者的同意和充分合作。其次,要测试求治者的受暗示性程度。这两点是保证治疗顺利进行的必备条件,尤其是后者,是决定催眠疗法疗效好坏的关键。受暗示程度低或不受暗示者,一般不宜进行催眠治疗。
测试受暗示性高低的方法很多,现介绍4种:
(1)测嗅觉。用事先备好的3个装有清水的试管,请求治者分辨哪个装的是清水,哪个装的是淡醋,哪个装的是稀酒精。分辨不出得0分,辨别出后两种中的一种得1分,辨别出后两种的得2分。
(2)测平衡功能。令求治者面墙而立,双目轻闭,平静呼吸两分钟后,施治者用低沉语调缓慢地说:“你是否开始感到有些前后(或左右)摇晃,你要集中注意力,尽力体验我的感觉,是否有点前后(或左右)摇晃。”停顿30秒,重复问3次后,要求求治者回答或观察求治者,如示感到摇晃者得0分,轻微摇晃者得1分,明显摇晃者得2分。
(3)测记忆力。令求治者看一幅彩色画,画面画的是一个房间内有一扇窗户,蓝色的窗帘和两把椅子。30秒后拿走彩色画。问:“房间里有3把还是4把椅子?”“窗帘是什么颜色,浅绿色还是谈黄色?”“房间有2扇还是3扇窗户?”若回答与问话一致,则具暗示性,每一问得1分;若回答与画面一致则得0分。此项测试的得分为0~3分。
(4)测视觉分辨力。在白纸上画两个直径均为4厘米、间距为8厘米的大圆圈,圆圈中分别写12与14两个数字。要求治者回答哪个圆圈大。若回答一样大得0分,若回答其中之一大,得1分。通过四项测查,求治者可得0~8分,分数愈高表示求治者暗示性愈强,被催眠的可能性就愈大。
2、催眠的方式、方法。催眠的方式可分为集体催眠、个别催眠和自我催眠。集体催眠就是让病情相似、年龄相近的几人或10多人一起进行催眠,其优点是既可同时治疗多人,又可消除求治者的孤单感和恐惧心理,还可通过效果好的求治者现身说法,与求治者问的相互暗示、模仿以形成最佳的催眠气氛,增加求治者对催眠效果的信服。个别催眠是施治者面对单个求治者进行的催眠。自我催眠是指在催眠师的指导下,由求治者对自己进行的催眠。求治者在接受暗示性测验后即可进行催眠。催眠一般是在安静、昏暗的房间内进行,施治者最好有助手在场,尤其是对异性催眠时。求治者舒适地坐下或躺下,安静、放松数分钟,然后进行催眠。实践证明90%以上的人能进入程度不等的催眠状态,3o%左右的人可进人深度催眠状态。
催眠的具体方法很多,大致可分为四种:
(1)言语暗示加视觉刺激。此法又称为凝视法,是让被催眠者聚精会神地凝视近前方的某一物体(一光点或一根棒等),数分钟后,施治者便用单凋的暗示性语言开始进行暗示。“你的眼睛开始疲倦了……你已睁不开眼了,闭上眼吧……你的手、腿也开始欢松了……全身都已放松了,眼度发沉,头脑也开始模糊了……你要睡了……睡吧……。”如求治者暗示性高,则很快进入催眠状态;如求治者的眼睛未闭合,应重新暗示,并把凝视物靠近求治者的眼睛以加强暗示,使两眼皮变得沉重。
(2)言语暗示加听觉刺激。催眠时,让求治者闭目放松,注意倾听节拍器的单调声或水滴声,几分钟后,再给予类似于上述的言语暗示,同时还可以加上数数,如:“一,一股舒服的暖流流遍你全身……,二,你的头脑模糊了……,三,你越来越困倦了……,四,……,五……。”
(3)言语暗示加皮肤感觉刺激。施治者首先在求治者面前把手洗净、擦干和烤热,然后嘱求治者闭目放松,用手略微接触求治者皮肤表面,从额部、两颊到双手,按同一方向反复地、缓慢地、均匀地慢慢移动,同时配以与上述类似的言语暗示。有时也可不用言语暗示,仅用诱导按摩。这种按摩还可以采取不接触到求治者皮肤的方法,只是靠双手的移动而引起温热空气波动,给皮肤温热感而达到诱导性催眠按摩的目的。
(4)药物催眠。某些求治者如暗示性低、不合作,可使用2.5%的硫喷妥钠或5-10%的阿米妥钠0.5克,稀释后,进行静脉缓慢注射,在求治者进入半睡眠状态时,再导入催眠状态。催眠状态的表现有强弱、深浅之分。浅度催眠状态的求治者感到浑身倦怠、肌肉松弛、呼吸深缓、无力睁眼,醒后对催眠中发生的事情有回忆能力。中度催眠状态的求治者感到睡意甚浓、四肢僵直,醒后对催眠中发生的事只保留部分记忆。深度催眠状态下的求治者除对施治者的说话有反应外,已基本没有知觉,甚至对针刺刀割也无痛觉,可施行外科手术。
一般来说,浅度催眠状态时进行心理治疗效果最好。这时,可根据求治者的症状,让其回忆已遗忘的过去的经历,宣泄其存在的创伤体验:可以询问其病史、生活和工作的挫折等,为治疗收集资料,可以暗示其做一些动作或讲话,如通过讲话来纠正缄默症;也可以告诉求治者某些症状很快就会消失,等等。例如,一长期失眠的神经衰弱求治者,在催眠状态下对其进行暗示:“你很容易接受催眠,说明你大脑功能良好!催眠己使你轻松、愉快,焦虑紧张状态已经消失,失眠已经治好,你不会再失眠了!以后你每晚9时一定会很快睡熟……直至次晨6时方醒,醒后你会感到精力充沛……你的病已痊愈了。”治疗结束后,可以及时唤醒求治者,或让其睡完觉后逐渐醒来。一般用这样的指导语:“好了,治疗结束了,你可以舒舒服服地睡一觉,睡醒后你一定会精神饱满,头脑清醒。”催眠治疗的疗程一般是1~5次,间日或三日一次,三次后每周一次,最多不超过10次,每次半小时左右,疗后还要加紧个别心理治疗,以消除病因。催眠治疗在精神科及其它科都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其主要适应于神经症,如转换性协识脱离、焦虑状态、精神性头痛、神经性抽动症、厌食症,以及胃溃疡、结肠炎、高血压、慢性哮喘、冠状动脉机能不足等。此外,还可作为镇痛手段,在“催眠麻醉”下施行外科手术。
必须指出的是,催眠治疗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与巫医与巫术有严格的区分,亦不可视为儿戏,任意滥用。一般只有经过专门训练的心理医生和精神科医生在出于研究和治疗的需要时,并在求治者自愿配合的情况下,方可使用。而且,催眠疗法除具有疗效快、疗程短的优点外,也有其缺点。一是并非任何求治者都能成功地接受催眠治疗;二是疗效往往不甚巩固。在使用时必须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