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自卑即缺乏自信,在人际交往中往往是成功体验少,失败体验多。适度的自卑能使上体产生超越的动机,去推动科学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但是如果自卑发展到妨碍个体正常生活和工作时,就成为了一种心理障碍。临床表现:有自卑心理障碍的青少年一般在外部没有多少明显的言语行为特征,同常人一样能适应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但是有一些细小变化可以为教师和父母判断自卑作参考:自卑的儿童一般自我中心比较强,过分关注和强调自己,将个体本身同周围的同学、朋友进行非理性主义比较,他们一般很少有朋友,更不会主动去交朋友,对人群爱作分类划分,行为上有畏缩不前的表现。同是,自卑还会伴随诸如强迫症等其它心理障碍。
诊断与干预:
自卑的产生和形成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个体的期望值过高或过低,不切实际。期望值不高,就必然会把自己局限在狭小交际范围中,以与身边人的自然交往为满足,而不愿去主动开拓新的交往领域。因此当遇到新的交往情境时,总是害怕失败,遭到别人的耻笑和拒绝;第二、对他人,尤其是权威人士的否定评价。注重和关心他人的好评,是人自我意识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如果这种关注和期待的结果同个体自我评价发生相斥时,必然产生自卑;第三、人际交往中的消极反馈,挫伤了交往的锐气。比如,主动写信求助遭到别的拒绝,主动登门访友,遭到朋友冷遇等等都可直接导致自卑的形成。
自卑的干预方法很多,这里只择其要而简述之:
1、认知法。通过全面、客观辩证地看待别人和自己,力求认识到人非正常,不可能十全十美。人的价值在于个人潜能的最大限度发挥,而非完美无缺,更不应以自己的弱项简单地比别人的强项。
2、作业法。个体可以先寻找某件比较也很有把握完成的事情去做,通过一举成功而获得愉悦感。然后再寻长另一个目标,避免在一个时期内承受和挫折,通过一系列的成功体验而不断增强个体的自信心。自信恢复一分,自卑的消极体验将减少一分。
3、补偿法。即通过自身的努力奋斗以某一方面的成就来补偿自身的缺陷。譬如容貌丑陋、出身卑贱、身体残疾等可通过在体育、艺术、科学等方面的同色成绩予以弥补。或者以常人不敢做的、检验勇气、意志的非凡举动来向他人证实自己的力量,用因此而获得的一种特殊优越感来驱逐自卑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