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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良知:善与恶的进化 发布时间:2014-01-15发布来源:科学心理

难道促使我们善恶两性进化的是同一种力量?

几年前,我在乔治亚州的亚特兰大参加了一个关于动物行为的研讨会。会末,主办方邀请我们去动物园参观。当我们漫步在被困的野兽之间时,组织者举行了一个奇特的投票活动——哪种动物至善,哪种动物极恶?如你所料提名结果五花八门,但出乎意料,有一种动物的票数脱颖而出——智人(译者注:Homo sapiens,智人,现代人的学名)。更令人惊讶的是,人类同时夺下了至善和极恶的“桂冠”。甚至有一些人将两张选票同时投给了人类。

我们无法回避这样的事实:智人是最卑劣又最高贵的动物。我们是可怕、残忍、腐败、贪婪的物种;我们屠杀种族、制造战争。同时我们也体贴、善良、公正且仁爱,胜过其他一切生物。这种双重本性的背后是什么呢?

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卢梭、霍布斯,哲学家们从未停止对于人类善与恶的思考,但现在通过对于进化论的进一步理解,我们得到了一些令人兴奋的想法。近年来,研究人员已经解决了一些棘手的问题,如:利他主义何以发展?人类道德是怎样出现的?为何行善令人愉悦?是什么导致偏见和仇恨产生?这些见解的潜在力量耐人寻味。通过探究什么样的环境可以培养出有道德感的人而非恶人,我们就能创造一个能推动我们向好的一面发展的社会。这可不是白日梦,一些进化论者已经将自己的理论付诸实践。

道德的关键是利他主义。若给予足够的激励,任何人都可以做善事。但有一些善行背后,是真正无私的品质,这是在大自然中难得一见的现象。尽管像蜜蜂、蚂蚁这样的群居昆虫表现出了令人钦佩的自我牺牲,但由于个体间的紧密联系,它们帮助别的个体同样是种利己行为,至少在进化过程中是这样的,他们的基因因此得以延续。同样,我们可以解释鸟类或者其他一些动物为什么会协助同类抚养后代。对种族外的慷慨行为那是更罕见的。即便是我们进化过程中的近亲——黑猩猩,本性也是自私的,尽管它们在一项实验中表现出了少量像人类孩子一样的利他行为,例如费些力气将物体递给一只陌生的黑猩猩 (PLoSBiology, vol 5, pe184)。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一种我们对其有着偏见的动物——吸血蝙蝠——罕见地真正打破了这个规则,栖息在一起的吸血蝙蝠会互相分享它们的血餐 (Nature,vol 308, p 181)。

 

然而,人类确实会表现出无私。自20世纪80年代起,行为经济学家开始通过博弈来评估我们的利他主义倾向。首先是“最后通牒博弈”。参与者A得到一笔钱,并且被要求将钱分给一个匿名的参与者B。如果B接受A提出的分配方案,那么两人可以按分配获得这笔钱,如果B不接受,那么两人将什么也得不到。理论上说,B会接受A给出的任何数额,而A会保证自己的利益最大。但在实际实验中,情况却不是这样的。在世界各地的大学实验室得到的结果中,最常见的分配金额是总额的50%,平均也在45%左右。甚至在这个实验的改良版 “独裁者博弈”中,A只能选择给B50%或10%的金额,B 无权拒绝,仍有四分之三的人做出更慷慨的选择。这两个实验说明人类还是相当善良的(行为上不太符合逻辑)。

但我们真的是这样吗?虽然慷慨在实验室的理想环境中大为体现,但经验说明,在现实世界的压力下,人们表现得多少有些不同。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体现美德的证据,在出了实验室的环境后,不再那么有说服力。在一项研究中,研究者提供给一些体育卡收藏家一定金钱,让他们从卡片经销商手中购买价值这个金额的最好的卡。芝加哥大学的约翰·李斯特发现,若经销商被告知交易可能被监督,交易相对公平;但当经销商不知道自己在参加实验时,很多选择了欺骗消费者。而且在经销商远离他们的常客和固定经营范围时,他们的欺骗会出现得更频繁(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 114, p1)。

为何高尚?

认为人类是极恶动物的人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类只有在被监督的情况下才会表现出善良,根本不存在利他主义。另一个解释是我们只需重新定义生物学上的美德。毕竟,利他行为对行为者并非毫无益处,否则从一开始它就不会存在于自然选择的过程中。根据这一原则,进化生物学家提出了多种对人类善行的解释。

第一个可能性相当令人沮丧。传统的狩猎采集族群〔译者注:指仅仅以采集和渔猎为谋生手段的原始部落人〕倾向于与有紧密关系的人组成部落,其中包括四分之一的近亲(Science, vol 331, p1286)。帮助近亲的个体最后可以传递更多的基因,包括那些推动我们去帮助我们血亲的基因。因此,就像蜂巢中的蜜蜂,我们进化出了强烈的裙带本能(译注:无视功绩过失对亲人的偏袒,Nepotistic)。基于这个说法,对非亲属的关心,不过是物资过剩罢了。

然而,帮助他人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所以进化理应选择少犯这样代价昂贵的错误的人,除非慷慨带来的好处大于付出的代价。互惠即是这样一种人类高尚的原因。这样也能解释吸血蝙蝠的利他行为:它们一连几晚不吸血就会死亡,而寻找一个也懂得分享的同伴分享有限的食物不失为度过这种艰难时期的良策。人类群居且相互依存,总能记得谁欠自己一个人情,所以人类完全具备受益于互惠利他主义的条件。实际上这也解释了李斯特的体育卡经销商为什么会在有回头客的固定经营场所更守诚信。

当我们考虑外界评价时要担心的可不仅仅是与我们熟悉的人。人类爱管闲事的程度非同一般:我们无比热衷于观看周围人的行为,并且到处发表看法。名声即是被这么建立和破坏的——这便是声誉问题。慷慨、公正和尽责这样的品质通常会获得很高的评价,人们知道表现出这类品质能获得嘉奖——他人的喜爱,更多的交易机会,异性的示好。因而好名声能增加你生存和繁衍的机会。根据洛杉矶南加州大学的克里斯多夫·贝姆做出的结论,在进化过程中流言蜚语会迫使我们变得更利他——尽管是以生物学上利己的方式。

除了能为个体带来利益,利他主义也能决定群体竞争资源的方式。团结的群体会战胜那些个体成员更加自私的群体,存活下去。哈佛大学的爱德·欧·威尔逊说:“‘群体选择’是个带有争议的学说,但现在正作为利他行为的一个重要动力渐渐被人们所接受。”

所以结果是我们比黑猩猩更善良更富有同情心。即使这样,我们利己主义的倾向仍然远胜于利他主义——毕竟,天助自助者(这里,“天”不是上帝,而是自然选择)。实际上,通过变得更加利他,我们创造出了一个让自私的人也能享受合作生活的环境——无论是分享猛犸的肉还是公平的银行系统——不用任何付出。当然,如果每个人都不劳而获,合作集体就没法形成了。这就是拥有双重性的自然所创造的两难困境,好在人类逐渐采取了一些策略来阻止某些个体的搭便车行为(译者注:free riders,搭便车——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的投机行为)。

一是我们似乎与生俱来的喜欢惩罚那些不守规矩的人。在最后通牒博弈中,人们为看到吝啬鬼遭殃往往会拒绝同伴的低额分配,即使两个人都会分文不得。在这个博弈的另一个版本里,人们甚至愿意付钱让自私的人为他们的吝啬受到惩罚。现实生活中,我们通常会使用流言、责难、排斥来惩罚轻微的行为不端;通过警察、法院、监狱来遏制更为严重的犯罪。尽管我们的史前祖先没有设立机构来执行他们的社会规则,但是贝姆认为他们使用了死刑作为最终的制裁手段来抑制搭便车行为,他发现很多现代的采猎社会都设有死刑。如果他是正确的,那么这些惩罚确实把一些最为反社会的基因剔除出了人类基因库。

对惩罚的恐惧并不是唯一使我们警戒内心自我主义的因素。通常我们行善仅仅因为这么做感觉上是正确的。新墨西哥州圣塔菲研究所的赫布·金迪斯说:“你与他人合作是因为这是一件好事。” 赫布·金蒂斯将其称为“强互惠”,因为这种行为虽然对单个个体没有好处,但如果所有个体都这么做的话,于整个社会有益——例如选举及捐赠。金迪斯认为这种强烈的驱动力存于每一个道德行为中。这种驱动力是怎么产生的呢?

这里我们要谈到良知——不是宗教意义上那种深奥的存在,而是一种进化的,存在于潜意识中的风险计算器,帮助我们权衡不同道德选择的利弊。其工作机制是这样的:我们熟知自身文明中的复杂社会准则,并且在脑海中将其与骄傲自豪、羞耻内疚这些情绪联系在一起,赋予它们以道德意义。我们以此来衡量道德判断,对美德的偏好会打破平衡;恶行也许是你最想做的,但它与关联负面情绪上了,相反,美德被关联了正面情绪。

我们从行善中得到的愉悦实际上来源于神经分泌的一系列物质,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是催产素,它通常与一些令人感觉良好的活动联系在一起,例如人与人之间建立稳定而亲密的关系。十年前,美国加州克莱蒙研究大学的保罗·扎克发现了催产素和道德之间的联系。他的实验表明,相比其他物质,后叶催产素分泌更多的人更加慷慨体贴,并且当他人对我们表示信任时,我们的后叶催产素水平也会随之增长。扎克将后叶催产素形容为“道德行为的钥匙”。

熊妈妈效应

这样看来我们体内存在一套神经生物学机制使我们更关心他人的利益。这种机制减少了我们的自私,却同时事与愿违地引发了我们某些极其恶劣的行为。原因是造福自身集体行为的另一面是对其他集体的敌视。这种仇外亦是由后叶催产素控制的(Science, vol 328, p 1408),并且可被称作“熊妈妈效应”,因为它反映了母亲保护后代不受威胁的冲动。因而正是这种集体内的利他行为推动了种族歧视、种族灭绝、战争之类的种种暴行。

良知进化的结果之一,即我们所谓的“善”与“恶”概念的形成,皆是基于我们所在社会的价值观而存在的,不具有普遍性。以公平为例,在现代西方文明里,我们提倡平等——我一个,你一个——但在其他文化里未必如此。研究人员将最后通牒博弈放到15种不同的传统社会环境中去实验,发现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博弈中的表现有明显差异,参加者A提议分给B的金额少至15%,多至58% (New Scientist, 10 March 2001, p38)。

人们对不同文化价值的适应,使道德成为了一种可变的标准。我们都处于多重文化背景下——从我们最亲近的家庭到整个国家——所以我们个人的道德准则并不是固定的。毫无疑问,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倾向于行善,但在充满欺凌、腐败、酷刑和恐怖主义的有害环境中,谁都能变成恶魔。有利的一面是,反之亦然:好的文化背景可以放大我们心中的善良。虽然这看上去不像一个革命性的见解,但有些人相信它可以使世界变得更美好。

或许纽约州宾厄姆顿大学的戴维·斯隆·威尔逊(David Sloan Wilson)可以被认为是他们当中最杰出的一个。过去几年里他一直在他的家乡研究我们前面讨论的道德演变。同其它任何城市一样,在宾厄姆顿,有一些街区反社会行为盛行,而另一些街区的人们则积极地互相帮助。他标出了市内表现出亲社会性最强和最弱的地段,然后发现当人们更换了居住环境之后,就会为街坊邻居的行为习惯所同化,以适应当地文化。如你所料,这揭示了影响我们道德行为的关键因素。“人们也许是亲社会的,但是在周围人都反社会的环境中,他们做不到,”威尔逊说,他的结论是激进的,“试图增加个体的利他行为是没有意义的,你需要提高整个街区的亲社会性。”

这正是威尔逊试图做的事。一方面他提供给居民把当地荒地建成公园的机会。这项服务既改善了物理环境(威尔逊发现物理环境对道德行为有很强的影响力),又可通过提供共同目标建立起合作的社区群体。另一方面,他通过实行诺贝尔奖获得者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组内合作法则,令课堂更具合作性, 吸引表现不佳的学生。此外,威尔逊还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进化智囊团,进化研究所(the Evolution Institute),将他们的想法传达给世界各地的政策制定者。

进化的观点同时强调了其他措施在增进道德文明中的重要性。措施之一是提高行为的透明度。因为我们知道,为了提高声誉,我们会在被监督的情况下做出最好的表现。此外,法治也是极为重要的,包括对违法者进行迅速而公正的惩罚 (New Scientist, 5 November2011, p 42)。经济发展是一项比较不受关注的措施,但前文提到的对15种传统社会环境进行的研究强调了它的重要性。金迪斯说:“现代市场经济提倡自由,尊严,宽容和民主。”全球化也为增进道德文明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更广的社交和信息网络意味着群体间的障壁被逐渐消除,从而减少我们的排外倾向。

看看进化理论能将我们变得多好会是件有意思的事。毫无疑问,我们最糟糕的一面会继续存在。进化将使我们既利他又自私——善恶并存——谁也不能例外。爱德华·欧·威尔逊说:“唯有利他是不可能的。如果美德是进化的唯一结果,我们将成为天使般的机器人。”

我好,大家好

2009年,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译者注:公共选择学派Public choice theory创始人之一)因其对“公地悲剧”困境的研究获得了诺贝尔奖。这项研究着力于探寻一群人如何克服自己的自私本能,公平和可持续地分享公共资源的过程。她提出的协作规则表明,进化使我们同时具有自私和利他的两面性,且这种规则使我们能将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保持一致。这对任何一个目标一致的团体的顺利运行,无论是学校、社区,还是政府、工作场所和家庭,都具有重要意义。

  • 群体和目标被明确定义
  • 消费和收益被共同承担
  • 由共识达成决定
  • 对不当行为有所监督
  • 处罚温和,只在必要时加刑
  • 解决纠纷迅速且公平
  • 群体内试行自治
  • 群体间相互协调

注:凯特·道格拉斯是“新科学家”的专题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