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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得自观察与模仿 发布时间:2013-03-04发布来源:科学心理

社会学习论强调,在社会情境中个体的行为因收到别人的影响而改变。个体行为何以受别人行为影响而产生改变?或问:社会学习究竟是如何产生的?为了解答此种问题,班杜拉采用观察学习(observation learning)与模仿(modeling)两个概念予以说明。

观察学习是指个体只以旁观者的身份,观察别人的行为表现(自己不必实地参与活动),即可获得学习。此一解释,为教育上经常举办的示范教学、观摩教学以及教学演示等措施,提供了理论根据。观察学习并不限于经由实地观察别人行为表现方式(如说话的姿态)而学到别人同样的行为。

在某些情境之下,只凭见到别人直接经验的后果,也可以在间接中学到某种行为。例如:幼儿见到别的幼儿因要打针感到恐惧而啼哭(直接经验),于是他只靠观察就会学到对打针一事表现恐惧和啼哭(间接经验)。像此种只从别人的学习经验即学到新经验的学习方式,称之为替代学习(vicarious learning)。替代学习是不需要亲身经过刺激-反应联结的学习方式,故而班杜拉称此种学习为“毋需练习的学习”(Bandura,1986)。

社会学习论中另一概念模仿,是指个体在观察学习时,向社会情境中某个人或团体行为学习的历程。模仿的对象称为楷模(model)。家庭中的父母与学校中的教师,一向被视为儿童模仿的楷模人物。因此,教育上素来重视的“以身作则”,其涵义在此。班杜拉在其所著《社会学习与人格发展》一书中,曾有如下的解释:

对由多个反应集合而成的行为组型的模仿,并非由每个反应个别受到强化之后再串联起来,而是一开始就由个体对楷模行为整体观察后,整体模仿学习而来的。个体观察到楷模的示范性行为,或是听到楷模人物对行为是否正确的解说,即使未曾跟随楷模去实际演练各项外显行为,却依然可以学到该整体行为组型。(Bandura & Walters,1963,p.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