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这一奇异而引人注目的现象,其本质至今仍未被完全揭示。对催眠本质的看法,许多科学家的研究结果和观点都不一致,形成了各自的理论体系。
1962年沃尔伯格(Wolberr)曾将催眠的理论概括为四种:即心理生理学理论、生物学理论、社会文化理论和精神分析理论。当代大多数人认为催眠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现象,不能单从某一个角度或侧面来理解,主张用心理一神经生理一生物学综合模式来解释催眠现象。
目前国外较有影响的理论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精神分析理论:不少学者仍以当年弗洛伊德提出的力比多作为精神分析的核心概念来解释催眠现象。认为催眠是一种倒退现象,是对过去经历的体验,与恋母情结类似,将弗洛母情绪的矛盾心理向催眠者投射,产生对催眠者的移情。弗洛伊德本人把催眠看作是“恋爱”,是一种潜意识的活动,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被爱物。米雷斯(Meares,1961)提出有趣的角色扮演和自动作用的机械装置假说,认为在催眠状态下,会呈现一种幼稚的、原始的特征,像小孩一样富于模仿性和无条件地顺从,这是精神倒退的一种表现。以霍尼为代表的新弗洛伊德学派,反对力比多的泛性论的理论基础,主张人的心理活动有赖于社会文化的影响。不论新或老的弗洛伊德学派,关于催眠的观点都令人难以理解。但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仍有人持这一观点。认为通过催眠既易于回忆人在早年或社会文化中被压抑在潜意识中的心理创伤,又能通过催眠使力比多得到发泄,从而治愈疾病。
(2)心理生理学理论:这种理论是以生理学理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目前已为一部分人所认可。而否定单纯的生理学或心理学的观点。纯生理学理论以巴甫洛夫为代表,认为催眠是脑的选择性抑制,催眠类似睡眠。给予一种单调重复的刺激,就会在大脑皮层产生神经抑制点。后来达斯(1959)提出催眠是睡眠的理论,类似巴甫洛夫的生理学理论体系。以后许多科学研究对单纯的生理学理论持否定的态度,认为单调重复词的刺激是通过暗示而引起生理的改变。近来许多神经生理学的研究证实,催眠现象是通过暗示,产生一种电阻塞引起的,这种电阻塞位于脑干的网状结构与相连接的神经通路之间。海马受干扰性刺激,能使在催眠状态下的人醒复。沃氏特在催眠定义中,把心理学的概念与生理学的概念融合起来,认为催眠治疗的有效作用,是通过良性词的刺激,引起一系列生理变化,使机体功能得到调整、恢复。这一观点,目前在美国、苏联、日本等国较为流行。
(3)人际关系理论:这是与社会文化理论有联系的一种理论体系,认为有关催眠的理论都隶属人际关系的理论,催眠是人际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个理论体系的代表人物是哈特(1979)。他提出催眠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中受术者放弃了自主性,感到对施术者的指令有一种遵照履行的责任感,作为受催眠者应该配合施术者。 史密斯(1981)强调催眠暗示是一种社会情感的模仿行为。勒威特(Levitt)和鲍克(Bober,1983)最近进一步阐述,催眠下的行为相互作用具有社会性质的特征。然而,对于动物催眠现象则不能用这一理论来解释。
(4)心理结构理论:这理论类似格式塔心理学的完形理论,认为催眠的理论必须把心理上的因素、主观因素与其它各种因素联合起来。其结构包含两种不同的、既可分开义有联系的层次。这两个层次是神经生理基本结构、动力心理学的结构。两者类似于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 这种理论将脑的神经生理功能与心理功能之间的相互关系有机地结合起来,但未能阐明这两个层次之间如何发生影响,因此仍有待验证。这种理论观点被认为是心理一神经生理一生物学的综合模式,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