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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基层项目就业鼓励政策 发布时间:2020/05/30发布来源:微笑在线

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

2009年,安徽省基层就业项目有“选调生”、“选聘生”、“三支一扶”、招募医科类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等项目计划,其中“三支一扶”项目扩大到1000名,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

鼓励政策1、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鼓励政策2、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鼓励政策3、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鼓励政策4、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

安徽省对高校毕业生参加“选聘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乡镇机关考录公务员,70%录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鼓励政策5、对参加“选聘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